回复 笑红尘 : 我有一间小卖部,装着开天辟地级无穷法宝。一个打火机,火焰比三昧真火厉害。一包食咖啡,成大罗金仙。一包辣条,肉身成圣。一瓶胶水,比补天石效果还好。一个灭火器,扑灭火焰山。一搓泥土混上矿泉水,圣人难破。小卖部的物件,比什么盘古幡,七宝妙树,诛仙剑,强太多了。这些东西,只有我有。太厉害的仅供宿主绑定使用,稍微厉害的只供365位美女使用,差一些的门人使用,只有烂大街的番天印捆仙绳才给男神仙用。”
回复 卓色彤: 这部《天天读书网》秦寿穿越到大唐,却被高阳公主看上,强绑进了内宅,气急败坏的李世民听闻,誓要把他五马分尸。李二钓鱼式“聊天”,但凡秦寿说错半句便死无全尸:“世人都说圣上在玄武门之变中,残忍无情、不忠不孝!你怎么看?”“说这种话的就是无知!圣上才是天下最有情、最孝顺的人......”“世人还说圣上霸占弟妹,色令智昏?”“愚昧!圣上冒天下之大不韪娶弘农杨氏为了什么?那是为了巩固执政地位。就算有错,也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而已嘛......”一席话,李二人傻了。感动的热泪盈眶。......而长孙皇后为了皇家脸面,不顾李世明的
回复 浣玺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