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三舍堂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夕饭: 这部《遍地狼烟小说2》三位皇帝接连驾崩,从来没人注意过的皇子莫名其妙地继位,身陷重重危险之中。太后不喜欢他,时刻想要再立一名更年幼、更听话的新皇帝;同父异母的兄弟不喜欢他,认为他夺走了本属于自己的皇位;太监与宫女们也不喜欢他,觉得他不像真正的皇帝……孺子帝唯有自救。
回复 贾斯汀戴克 : 还没毕业就先失业的单身狗陈锋,某天被一个神秘系统砸中。 系统让他一夜成壕,但每天必须花完网络虚拟币才能动用巨额现金。 从此主角过上了各种花钱各种造,各种装逼各种闹的生活…… 去直播平台送游艇、飞机、兰博基尼。 去起点中文网打赏,当千万盟主。 偶尔蒙个面,咱也过回主播瘾。直播啥?你说呢?当然是散财啊! 就是这么霸气!就这么有尿性! 现实中那就更别提了,换手机那个买电脑,提跑车那个订别墅,炒股票那个放贷款,做慈善那更是比吃饭还平常的事儿~ “都说挣钱难,原来花钱更难。”走上人生巅峰的陈锋,最后说出了这句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