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柠檬ice : 大丰村的小傻女,在外捡了两个活泼机灵的小男孩儿。本来是想带回去当弟弟的,男孩儿却喊了她娘。傻女有了私生子,被村里人说三道四。家里人更是不容她,紧急嫁出去好甩锅。山脚沈大夫的哥哥,常年卧床等死,连饭都不会吃。这样的男人,应该也不会在乎头顶有一片绿光森林,跟傻妮最配。可谁又想到了,傻妮看到的男人,不但不卧床,还生龙活虎会打架……就是长的太俊俏,出门招人眼。”
回复 白菜汤: 这部《花3万美容变毁容》重回青葱十八岁,林文华却不想再像前世那样,一心钻在挣钱上,枉顾太多事,留下了太多遗憾。 钱对他来说,够用就行了! 世界那么大,他哪都想看看!他想开车自驾远方,想去边疆感受人文,想参与十几万人狂欢的电音节,去看一场超级碗发朋友圈,或者亲临维密现场,如果可以的话,找个气场冷艳的超模女票,身高要一米八的那种…… 为了不是整天想屁吃,他要想办法搞钱了!
回复 阿德里安格鲁伯格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