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天倾月铭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暮轻: 这部《丁丁历险记快播》十月怀孕,一朝产子。我本以为有了这个孩子,就可以缓解我们之间的多月来的隔阂。却不想你那好兄弟兵临城下,你把这叛国的罪名,活生生的扣在了我的头上。所以这一世……“别跟我比心机,没有人比我更有心机!”
回复 怀古闲人 : 电影首映式上,记者看到夏思雨脖子后痕迹:“这是什么?”夏思雨不在意的撩了撩耳畔长发:“蚊子咬的。”回家后,薄言把她按在墙边,声音戏谑而危险:“蚊子?要再给夫人复习一下吗?”*夏思雨是易胖体质,每每因为变胖被嘲:“胖如怀孕。”某天她又又又被嘲上热搜,本以为还是一次笑话。谁知影帝薄言回复:“谢谢大家的祝福,宝宝已经三个月了。”男强女强,1V1双处,霸气御姐+高冷男神。